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2022年“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廉洁、文明、安全、绿色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整治“四风”。党员干部时刻筑牢思想防线,拧紧纪律发条、守好家风阵地,模范遵守相关纪律要求,主动抵制歪风邪气,做到廉洁、清爽、规矩过节。
二、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监督
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杜绝出现疫情防控盲点和漏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主尽责,坚决守住学校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底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的有关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非必要不离开学校所在地,确需离开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防控要求,严格落实返校管理。
三、开展假期明察暗访
纪检部门将纠治“四风”与当前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查找问题、摸排线索。着力发现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纵酒酗酒、酒驾醉驾、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重点“节日病”。着力发现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如发现违规行为,请向学校纪委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5831713
举报信箱:wzxyjwb@163.com
中共梧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