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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纪律提醒
2019-09-06 14:13   审核人: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整治“四风”,以昂扬的激情、优良的作风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现对两节期间作风建设作如下提醒:

1.严禁违规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票证、商业预付卡;

2.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3.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5.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活动;

7.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8.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9.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10.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

“中秋” “国庆”两节期间,学校纪委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顶风违纪行为,通报曝光,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如发现违规行为,请向学校纪委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5831713

举报信箱:wzxyjwb@163.com

中共梧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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