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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经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席鸿建案

时间:2025-10-22 浏览量: 编辑:叶子琛

广西财经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席鸿建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权私用、退而不“休”,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席鸿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2024年5月10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财经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席鸿建和广西财经学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廖文龙受贿两案,对被告人席鸿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没收其退出的受贿犯罪所得,上缴国库,并依法追缴他人持有的受贿款;对被告人廖文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没收其退出的受贿犯罪所得,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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