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李思敏。在背后利用权力帮助商人老板运作中标项目,商人罗某某、叶某某在前面穿针引线,与商人老板或涉及相关项目的校方、招投标等单位联系,一方面传达李思敏的一些指示和意见,另一方面代表李思敏向民企老板收取好处费。办案人员介绍,李思敏收受他人送予的1500多万元财物中,与罗某某、叶某某共同收受的钱款就占了80%以上。
担任校长后,奢靡享乐很快成了李思敏的生活习惯,而且迅速传染给了家人。权钱交易下,逢年过节时他不仅总能往家里拿回各种礼品,还有商人老板送来的“好处费”“感谢费”。李思敏有时还带着妻子一同出席酒局饭局,主动介绍妻子与这群“好朋友”“好哥们”认识。商人老板邀请李思敏外出旅游时,他不仅也欣然接受,还带着妻子和女儿一起享受“免费的福利”。
审查调查结果显示,李思敏任广西科大校长期间,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及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2023年3月24日,李思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